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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內閣提出再生能源擴張法草案 補強法律與機制框架

重點摘述:
 
奧地利內閣政府於2020年9月將「再生能源擴張法」(Erneuerbaren-Ausbau-Gesetz, EAG)公開徵求意見,並於2021年3月11日正式通過「再生能源擴張法」(Erneuerbaren-Ausbau-Gesetz, EAG),國民議會 (Nationalrat,下議院)已於7月7日通過,並於7月15日獲參議院通過。此法案旨在創建必要的法律與組織架構與長期穩定的投資環境,以達致2030年電力100%來自再生能源與2040年氣候中和目標。 [1] [2] [3]
奧地利既有的再生能源發展機制規範於2012年7月實施的綠色電力法(Ökostromgesetz),確立再生能源電力固定躉售費率機制。再生能源擴張法內容不僅著重於支持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新建、擴充與振興,另包括市場整合、產地認證、綠能儲存、再生能源供暖,電網基礎設施計畫等,並透過促進綠氫生產推動能源部門耦合和整合,同時使公民與地方政府、中小企業共同組成再生能源社群,促進社區自產能源的共享。[2]
另外,再生能源擴張法改而採用「市場溢價」(Marktprämien或 FIP)與投資補貼方式,適用對象為水力(含1MW以上與以下兩種規格)、風力、光電、生質能與沼氣發電,為期20年。此外,既有的生質能和沼氣工廠可在發電廠營運第 30 年結束前獲得後續市場溢價。
法案中以2019年發電量為基礎,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需增加27TWh,其中11 TWh應為光電、10 TWh為風電、5 TWh為水力,1 TWh為生質能。
另於2030年前,國內自產再生能源燃氣將達5TWh (再生能源燃氣包括綠氫與混入生質氣體的天然氣)。
新成立一個專門處理再生能源市場溢價或補助的機構「EAG資金處理中心」,取代既有的綠色電力處理中心。該機構將秉持公開透明,處理投標等程序與其衍生的法律爭議,並統計資金相關數據。
「再生能源社群」(Erneuerbare-Energie-Gemeinschaft)成員或股東可以為自然人、地方縣市政府、公法人或中小企業,但必須由多位成員加入,並且以協會、合作社、合夥企業等形式組成。透過特別規範,鼓勵再生能源社群可自發自用或儲存再生能源,並有相對應的獎勵補助。
監管機構須於每年6月30日向聯邦主責部會(氣候保護、環境、能源、交通、創新與技術部)、國民議會與能源諮詢委員會提交執行報告,說明本法規範主要工作之目標進度。。各州政府、綠色燃氣中心與EAG資金處理中心有義務提供數據供報告使用。本法案生效兩年後,主責部會需於2023年 12月之前向國民議會提交投資成效評估報告,爾後需每五年評估和報告結果,並予以公開。
下議院審議期間新增措施,未來將藉由綠色電力統一費率,與提供社會弱勢家庭綠能供熱額外補貼,減低對家戶經濟之影響。[3]
 
評析:
奧地利現有的發電方式以水力與燃氣發電為主,燃煤發電原已逐年降低,故其達成100%再生能源發電之方式,仍以擴充光電、風力與生質能為主。[4]
聯邦氣候保護、環境、能源、交通、創新與技術部將再生能源擴張法視為奧地利邁向能源轉型的重要一環,為氣候中和所需的機制與投資環境鋪路。 奧地利主要的民間環保團體都肯定對此法案,並於6月8日發布新聞稿,呼籲國民議會應於本會期通過。[5]
此法案獲得各黨團贊成,表決中僅有奧地利自由黨(FPÖ)反對,理由為擔心影響能源供應。
 
參考資料
[1]Energiewende für Österreich eingeleitet: Bundesregierung präsentiert Erneuerbaren-Ausbau-Gesetz, Bundesministerium für Klimaschutz, Umwelt, Energie, Mobilität, Innovation und Technologie. 2021/3/11
[2] Erneuerbaren-Ausbau-Gesetz, Bundesministerium für Klimaschutz, Umwelt, Energie, Mobilität, Innovation und Technologie. 2021/3/17
[4] Energie in Österreich Zahlen, Daten, Fakten. Bundesministerium für Klimaschutz, Umwelt, Energie, Mobilität, Innovation und Technologie.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