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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永續地帶2018年度版報告書」研究顯示,能源自給自足的市町村數量已達到100個

摘要

  1. 永續地帶(sustainable zone)是指能夠以再生能源生產所需能源且為糧食自給自足之地區[1]。
  2. 日本2017年度(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太陽能發電量增加20%,增長速率有鈍化的現象。
  3. 非太陽能之再生能源發電,生質能發電量增加了7%,風力發電量增加5%,小型水力發電(1萬kW以下)持平,地熱發電減少。
  4. 再生能源的熱能供應幾乎持平。
  5. 從2012年3月到2018年3月,再生能源供應總量(註1)增加近2倍。
  6. 100%能源永續地帶的市町村數量增加到100個,約占日本1,718個市町村的5.8% [2]。
  7. 日本47個都道府縣中,有36個都道府縣的再生能源供應超過當地家庭與農林水產需求量之10%。

註1:此份報告書的再生能源供應總量算法如圖1,為再生能源發電+再生能源熱利用。

再生能源供給變化(詳如上文所述)

圖1、再生能源供給變化(全國) [1]

 

永續地帶市町村數量變化(詳如上文所述)

圖2、永續地帶市町村數量變化 [1]


評析

  1. 日本的再生能源供應總量占家庭及農林水產業需求的12%,而我國採用相同再生能源供應總量算法約占住宅及農業部門需求的7%。
  2. 再生能源供給大於家庭及農林水產需求之100%能源永續地帶的市町村數量,從2012年3月的50個逐步成長到2017年3月的90個及2018年3月的100個,而2018年3月100%電力永續地帶的市町村數量則較前年度增加21個,達到157個,為全部市町村數量的9.1% [3]。
  3. 報告書中建議日本政府應將再生能源的導入目標再往上提升、加速實現再生能源設施與電網的順暢連接,並促進再生能源的大規模投資等。

參考資料

[1] 永続地帯2018年度版報告書,千葉大学倉阪研究室+認定NPO法人環境エネルギー政策研究所,2019/3/26

[2] 地方自治制度 広域行政・市町村合併,總務省

[3] 2018年度版「永続地帯」報告書 エネルギー自給自足の自治体、100に到達,環境ビジネスオンライン,201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