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GDP約為我國9.65倍,人均GDP為我國2倍,經濟條件與狀況優於我國。德國能源約有2/3仰賴進口,初級能源消費於近年達到相對低點,近年持平。由於廢核政策的影響,德國核能發電占比逐年減少,並由再生能源取代,2018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已達35%,幾乎追上燃煤發電占比。然而,再生能源的發展亦導致再生能源附加費的增加。日本福島核災後,廢核成為德國能源轉型的主要核心之一,計畫於2022年以前核電廠全數除役。德國的能源政策目標以經濟可負擔、能源供應安全和環境友善為方向,透過有系統的推動再生能源與提升能源效率的方式朝無核的電力供給系統邁進。目前也正著手燃煤退場的法律規劃,與最終核廢料處置場的公正討論。依照目前減碳趨勢德國難以達成2020年及其後之減碳目標,故於2016年11月14日於國會正式同意並發佈2050氣候行動計畫,並在2019年11月通過氣候行動法。德國之整體能源轉型政策可做為我國政策擬定之參考,然由於自然條件、地理位置與經濟環境的差異,我國整體能源配比仍需考量各種能源之優點,朝多元且適當的能源結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