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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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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105年度「節能減碳策略規劃、推動成效評估及推廣」(2/2)

主題名稱 歐盟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現況
資料時間
上傳時間 2016/6/21
國別 歐盟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總體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歐盟 溫室氣體總量管制

重點摘述

為實現2050年溫室氣體較1990年減量80-95%目標,歐盟自2005年起即透過歐盟碳交易體系管制大排放源,至今已進入第三階段(2013-2020年),管制範疇涵蓋能源、製造部門與境內航空業 CO2、 N2O、PFC等3種溫室氣體排放,規範發電業透過拍賣取得額度,並透過標竿法與碳洩漏等準則,核配免費排放額度予製造業,再依每年線性下降之原則控管拍賣排放總量。未被納入碳交易管理部門則由歐盟會員國進行排放減量分攤,依國情訂定各會員國2020年減量與增量額度,透過規範各國各年度排放總量進行控管。

 

我國溫管法通過後,依法將於適切時機進行總量管制,並啟動碳交易機制,歐盟針對不同部門總量管制方式與交易系統設計,其排放額度核配方式可供我國借鏡。

附件 歐盟溫室氣體管制現況  
資料提供者/機構 蔡玉琬 / 台灣綜合研究院
最後修改者 柯亮群
聯絡電話 2731-5571
聯絡 Email klc@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