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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名稱 | 105年度「節能減碳策略規劃、推動成效評估及推廣」計畫(2/2) |
|---|---|
| 主題名稱 | 國際航空排放協議達成對航空業之影響 |
| 資料時間 | 20161031 |
| 上傳時間 | 2016/11/17 |
| 國別 | 全球 |
| 能源領域 | 政策與法規 |
| 能源業務 | 總體能源 |
| 決策知識類別 | 評析 |
| 關鍵字 | ICAO 國際航空 碳交易 總量管制 |
重點摘述
目前國際航空碳排放量,約占全球總排放2%,預計2030年其排放可能加倍,至2050年其全球排放占比將增至25%。自2013年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38屆大會通過為航空業排放制定從2020年開始實施以市場為基礎的全球性措施(GMBM)(以下簡稱全球市場機制),歷經3年後,此措施協議已於2016年10月ICAO第39屆大會通過,成為聯合國氣候談判外第1個全球氣候措施,亦為第1個針對單一產業淨碳排放進行總量管制的協議。其目標為自2020年開始達碳中和成長(CNG 2020)的中期理想目標。
通過之協議,將適用於CO2年排放超過10,000公噸的客運與貨運航空業者。在此協議下,各航空公司將可透過資助森林領域與減碳活動獲得排放額度,抵減成本約為航空業年收入2%。該體系將分階段實施,2021-2026年期間由各國自願加入,2027年開始進入強制減量階段。此弱化的協議,讓業者有充裕時間因應準備,且抵減成本低,對航空業者衝擊降低。然而後續應注意歐盟是否因此解除國際航空加入其ETS規定,與未來若朝向協議長期目標與巴黎協定目標一致,則協議抵減體系規範應更積極、更嚴謹,且強化實質減量措施,提升航空排放減量企圖心,以應對日益惡化的氣候變遷。
因此本文將簡介協議之制定背景與主要內容,進而研析其對國際航空業之影響與後續可能發展。
| 附件 | 2016國際航空排放協議達成對航空業之影響 |
|---|---|
| 資料提供者/機構 | 陳瑞惠 / 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 |
| 最後修改者 | 蔡玉琬 |
| 聯絡電話 | 2731-5571 |
| 聯絡 Email | a710229@tri.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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