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名稱 | 105年度 「推動能源領域國際談判之策略平台及決策支援」 | 
|---|---|
| 主題名稱 | WTO環境商品協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談判對我國重點能源產業發展之衝擊 | 
| 資料時間 | 2016.11 | 
| 上傳時間 | 2016/12/8 | 
| 國別 | 國內 | 
| 能源領域 | 經濟及產業 | 
| 能源業務 | 新及再生能源 | 
| 決策知識類別 | 評析 | 
| 關鍵字 | 環境商品 | 
重點摘述
WTO環境商品協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談判對我國重點能源產業發展之衝擊
環境商品協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s, EGA)談判自2014年發起後以快速並極具企圖心之步調進行談判,至2016年度11月已完成共18回合談判,本計畫持續關注談判之進程,並針對其對於我國重點能源產業之影響進行研析。
一、 EGA談判對我國風力發電產業之影響
(一)風力發電品項降稅將不利我國發展自主產業鏈
我國擁有絕佳的風場,有利於離岸風力發電之發展;近年來政府亦積極推動協助建立國內離岸風力機自主產業鏈。然而就現況而言,我國國內產業尚未發展成熟,部分技術及關鍵組件仍仰賴技轉與進口;若現階段將目前關稅高達5%~10%之相關品項降為零關稅,將可能衝擊國內自主產業之發展。
(二) 自主產業鏈發展不利將衝擊新能源政策目標
在我國政府於本年度所公布之新能源政策發展方向中,已訂定再生能源發電目標至2025年達占比20%,而風力發電為其中最重要之再生能源來源之一。然而,若我國無法成功建立自主產業鏈,將可能衝擊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之達成;此外,若為在短期間內快速達成所設定之目標值,因而全面採用進口技術與產品,將嚴重衝擊國內之相關業者之發展,且在日後機組之維運上亦將花費更高之成本。
(三)政府採購協定(GPA)對於減緩國內產業之衝擊有限
在風力發電相關品項中,風力發電機組(HS 850231)為政府採購協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GPA)中之排除品項,換言之,我國在採購此”單一”品項時具有不須開國際標之彈性。然而,我國在輸配電系統之統包服務採購卻予開放;因此,以台電公司採購案為例,我國風力發電機組採購與風力發電輸配電承包服務共同招標,而輸配電系統統包服務屬清單中之開放項目,故整體而論,其不能被排除於政府採購協定相關規範之外。換言之,風力發電機組(HS 850231)於政府採購協定中的排除並不能為我國風力發電產業在EGA降稅之衝擊帶來保護。
二、 EGA談判對我國LED產業之影響
(一)上游晶粒晶圓產品之降稅對我國出口獲益影響有限
LED之上游產品為EGA成員國具有共識皆同意降稅之部分,然而目前我國主要出口國為美國、日本、中國大陸及韓國等國,其現行關稅皆為零關稅,因此即使上游產品最終被列入降稅清單,對於我國現行出口市場之獲益影響有限。
(二)下游燈具產品被列為敏感產品清單則不利我國下游產業出口
相較於上游產品之多數品項皆已降為零關稅的狀況,中下游產品仍具有較高之關稅。例如我國在照明產品中,主要出口包含美國、中國大陸、歐盟及日本等國,其中除了日本已降為零關稅,其他國家仍有最高達20%之關稅。因此,若最終僅上游品項被列入降稅清單,而中下游之燈具產品則因多國之反對而被排除於清單之外,整體而言將無助於我國LED產業之出口獲益。
三、 EGA談判對我國智慧電表產業之影響
(一)電表相關品項列入降稅清單對我國相關產業之影響幅度有限
目前我國電表產品之出口金額不大,未來發展市場除國內需求外,將以新興國家如菲律賓、泰國等非EGA成員之國家為主;再加上EGA成員國多數之關稅已相當低,因此將電表品項列入降稅清單對我國相關產業之影響幅度有限
(二)電表相關品項列為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排除項目
家用電表之汰換為我國政府近年之政策方針之一,預估108年汰換40萬具,109年換100萬具,113年換300萬具;我國已於政府採購協定中排除電表(HS 9028)品項,將有助於減緩我國於ITA中承諾降稅所帶來之衝擊。
| 資料提供者/機構 | 蔣功文 / 台灣綜合研究院 | 
|---|---|
| 最後修改者 | 蔣功文 | 
| 聯絡電話 | 8772-1182 #214 | 
| 聯絡 Email | chiang26@tri.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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