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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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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

主題名稱 丹麥公用事業能源效率責任機制
資料時間 106年 03月 02 日
上傳時間 2017/3/2
國別 其他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節約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能源效率 責任機制 公用事業

重點摘述

1. 2006年起,丹麥政府為強化能源效率,通過一項“能源效率責任機制”來刺激丹麥最終用戶部門(包括工業部門)的能源效率投資。該機制的整體目標是透過電力、天然氣、區域供熱、供油等公用事業公司,來促使所有部門投入更多節能努力。 2. 該機制是以市場為導向的方法,公用事業公司可透過對消費者的能源帳單費率,來彌補節能的成本。該等公用事業有責任使用這些款項來發掘及落實一定數量的節能量。 3. 公用事業公司可透過能源價格,用於因實施節能而額外負擔成本分攤給所有消費者,2015年底,平均節約一度電約分擔0.073€/kWh之成本。

附件 丹麥公用事業能源效率責任機制  
資料提供者/機構 黃啟峰 / 工業技術研究院
最後修改者
聯絡電話 (03)5916442
聯絡 Email kehon@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