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名稱 | 住商部門及公部門能源查核管理與節能技術服務計畫 |
|---|---|
| 主題名稱 | 室內冷氣溫度節約能源措施 |
| 資料時間 | 2012/5 |
| 上傳時間 | 2012/5/17 |
| 國別 | 國內 |
| 能源領域 | 政策與法規 |
| 能源業務 | 節約能源 |
| 決策知識類別 | 評析 |
| 關鍵字 | 空調溫度 |
重點摘述
經濟部於99年已公告觀光旅館等7大行業需遵循「冷氣不外洩及禁用白熾燈泡」2項節能規定,透過現場訪視8,093家,符合規定比例達99.3%以上,節電量142.7萬度,已有效促使用戶提升能源效率。
先進國家皆訂有室內空調溫度規範,而大陸與韓國則另行訂定強制管理辦法,鑑於服務業之空調設備用電占比約為30~40%,且室內空調冷氣溫度每提高1℃,可節約空調用電6%,透過制定室內冷氣溫度不低於26℃之規定,可有效達到節約空調用電之目的。
臺北市政府於2010年依「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訂定「營業及辦公場所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須保持在攝氏26℃以上」之規定,透過訂定強制性之管理規定並配合全面性之查核宣導作業,已有效促使約700家能源用戶(超過300kW)之冷氣均溫維持於26 ℃,節約冷氣用電約1千萬度電。
故依臺北市政府施行經驗,若將服務業部門中13類行業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能源用戶共22,128家納入管理【年總用電量70.5億度(約占服務業部門15%),空調用電量28.8億度/年(占比40.9%)】,將可有效提升服務業部門之能源使用效率,預期每年將可節電2,143萬度,亦可達到示範推動及蘊釀節能減碳氛圍之效果。
一、前言
經濟部於99年已公告觀光旅館等7大行業「冷氣不外洩及禁用白熾燈泡」2項節能規定,透過現場訪視8,093家,符合規定比例達99.3%以上,節電量142.7萬度,透過節能規定之實施,已有效促使用戶提升能源效率。
鑑於服務業之空調設備用電占比約為30~40%,且依專家研究室內空調冷氣溫度每提高1℃,可節約空調用電6%,故透過制定室內冷氣溫度不低於26℃之規定,可有效達到節約空調用電之目的。
二、各國室內空調溫度規範
參考先進國家皆訂有室內空調溫度規範,而大陸與韓國則另行訂定強制管理辦法,來要求建築物對於室內空調溫度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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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北市府推動經驗
臺北市政府於2010年依「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訂定「營業及辦公場所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須保持在攝氏26℃以上」之規定,透過訂定強制性之管理規定並配合全面性之查核宣導作業,已有效促使約700家能源用戶(超過300kW)之冷氣均溫維持於26 ℃,節約冷氣用電約1千萬度電。
四、室內冷氣溫度量測資料分析
1.經量測374家能源用戶433處營業與辦公場所,共3,404點溫濕度,當冷氣溫度控制於26℃時,有91.9%量測值之實際溫度分布於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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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參考ISO7730及ASHRAE Standard 55-2004標準,當室內冷氣溫度於26℃時,其相對濕度低於57%,即在舒適區域範圍內。依100年量測374家能源用戶之結果,當室內冷氣溫度在26℃以上時,50%之量測點仍能落在舒適區域範圍內。

3.大部份用戶之空調箱或小型送風機有設計容量過大情形,當送風量過大時,可能導致送風溫度高而影響除濕能力,故經由適當調降風量,可降低送風溫度及室內相對溼度,達到舒適範圍。
五、節約能源措施內容
1.管理對象
(1)依實際調查資料統計,服務業部門中13類行業(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連鎖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化粧品零售店、連鎖電器零售店、銀行業、證券商、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鐵路運輸業、航空運輸輔助業及郵政業)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能源用戶共22,128家,年總用電量70.5億度(約占服務業部門15%),空調用電量28.8億度/年(占比40.9%)。
(2)選擇13類行業作為管理對象,可有效提升服務業部門之能源使用效率,預期每年將可節電2,143萬度,亦可達到示範推動及蘊釀節能減碳氛圍之效果。
2.節約能源措施內容
(1)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須保持在攝氏二十六度以上。但因營業屬性有低於攝氏二十六度必要之場所,經政府公告者,不在此限。
(2)室內係指建築物之密閉或半密閉空間。
(3)量測溫度執行量測作業以每年5至10月期間(外氣溫度達28 ℃以上)進行量測,如外氣溫度低於28℃,則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量測結果不予採計。
3.排除對象說明
能源用戶依營業屬性,如有保持特定溫度範圍之需要,則可不受室內冷氣溫度之規範。
(1)冷凍冷藏商品儲存場所。
(2)電信、資訊、網路等設備機房。
(3)旅館業客房。
(4)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六、預計實施成效
針對13類行業別能源用戶共22,128家營業門市,若能落實室內冷氣溫度節約能源規定後,預計每年將可節電2,143萬度電,相當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3萬公噸。
【註:依實際調查資料統計空調占比約40.9%,年總用電量28.8億度:28.8億度/年×12.4%(不合格率) ×1 ℃(提高溫度) ×6 %/ ℃(節能效益)= 2,143萬度/年。】
| 附件 | 室內冷氣溫度節約能源措施 |
|---|---|
| 資料提供者/機構 | 謝維晃 /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
| 最後修改者 | 嚴婉萍 |
| 聯絡電話 | 02-29110688 ext 742 |
| 聯絡 Email | wh-shieh@tgpf.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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