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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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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高效率空調外轉子馬達技術開發與應用3/3

主題名稱 全球主要國家空氣清淨機能效規範發展
資料時間 2018/6/8
上傳時間 2018/6/8
國別 國內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節約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空氣清淨

重點摘述

空氣清淨機為近年備受關注的產品,由於民眾對於霧霾的重視程度增加,期望藉由此產品購置,以達到室內空氣品質淨化。本文介紹全球主要國家空氣清淨機自願性以及強制性能效規範,包括中國大陸、美國、台灣、韓國,了解其空氣清淨機能效規範之標準,後針對近年我國家戶空氣淨機機擁有量進行介紹,以及說明我國家氣清淨機MEPS設立的發展,以提供相關建議以供參考。中國大陸霧2015年提出GB/T18801-2015,於201631日開始施行,其主要規範內容主要有四:1.CADR(潔淨空氣量)2.CCM(累計淨化量子力學)3.能效等級4.噪音標準。美國能源之星公佈Product Specification for Room Air Cleaners Version 1.2,當中對於空氣清淨機能效要求有二,1.能源效率CADR/W2.待機電力。CNS7619為我國空氣清淨機國家標準,最新版於20171226日公佈施行。此標準中訂有能效率試驗之要求,並說明將CADR/W=能源效率(cmm/W),但此標準中並未規範明確能效值,僅說明能源效率應符合能源效率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韓國2017年空氣清淨機導入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共分為5級,針對待機電力,以及顆粒物質去除性能進行規範。

附件 全球主要國家空氣清淨機能效規範發展   外轉子變頻馬達-全球主要國家空氣清淨機能源效率規範  
資料提供者/機構 林素琴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最後修改者
聯絡電話 03-5912587
聯絡 Email itriA10084@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