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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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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太陽能熱利用補助推廣作業計畫

主題名稱 89~106年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策略評析
資料時間 2017/12/31
上傳時間 2018/8/29
國別 國內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新及再生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太陽能熱水系統

重點摘述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於民國893月公佈實施第二期「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再次透過政府之獎勵補助,激勵國人購置太陽能熱水系統,以加速國內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普及應用。

本次補助作業系以集熱面積(平方公尺)為補助依據,其間曾有以效率值為補助依據之提議,但因國內產品性能分佈間距不明顯且系統效率與補助金額(基準)之取值仍無共識而作罷,故僅針對離島地區因顧及其產品運輸費用而較本島為高之補助基準(天災受災戶亦同),另外集熱器之型式亦有部分差異。

    為控制預算額度內確保用戶能請領到補助款項,故初始之申請流程為先提出申請,經核定後,再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而後再提報完工、核撥補助款。直至99年新公告之補助辦法為提升行政效率,縮短補助作業時間,也因已有多年補助經驗與數據,可以掌握每一年度概略補助額度,故自98412日新辦法公告日起,改為先安裝、再申請,除補助款達40萬元以上之大型案件仍承舊制須先提出申請,核准後方可安裝、補助。

 

有別於安裝銷售商,對於製造供應商要求較為高些,因為依「太陽能熱水系統製造供應商認可契約書」第5條規定,簽約之製造供應商所製造供應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其購置者依辦法獲得補助者,自產品完工之日起5年內,其安裝廠商不為或不能提供修復服務時,該製造供應商須承擔該產品之修復義務,故其合格技術人員需有3位,且須具備工廠登記及現場要有太陽能熱水系統主要元件生產線或系統裝配線,故其須具有太陽熱能產品之製造或裝配之能力與事實。

 

補助期間共有615件產品提出並獲認證為補助之合格產品,但或因產品抽驗及複驗不合格、申請廠商喪失資格、屆期未展延等因素致使產品喪失上述資格,截至107年度尚為認證產品者有181

能源局為維護補助作業下之市場產品性能,針對合格產品前一年度安裝量達500平方公尺以上者,每年抽出數件進行檢驗,未達性能標準者,可再一次複檢,若複驗再不合格,則撤銷其獲補助之資格。惟該項抽驗僅至製造廠商處執行且有三天之告知時間,無法臨時至銷售賣場甚至用戶端進行,加上尚有一次複檢機會,如此有使製造供應商臨時加工較高性能之產品以應付已告知之抽驗或複檢作業,或該廠商來不及加工即以該產品恰巧售完為理由唐塞,待其準備好再通知抽測單位前來。雖然該抽驗制度可能讓廠商先行準備因應,但由抽驗結果可以看出,在102103106年度仍有高達半數以上的產品抽驗結果為不合格遭撤銷資格,可見我國補助作業性能標準要求之高與該制度仍有其正向功能。

我國太陽能熱水系統集熱器型式以平板式為主真空管式為輔自補助作業初期的82%8%起進口之真空管型太陽能熱水系統挾其成本優勢逐年增加至98年的83%17%,後因國內平板製造廠商研發新式板管接合方式有效降低該型式集熱器成本,即又逐年回復回105106年的92%8%98年國內平板會研發較低成本集熱器或許是因為國際銅價在97~98年作一個很大的反轉,且一直漲到100年方再緩回,故使得國內原以銅管銅板之平板集熱器廠商,急著開發出各種新的板管接合方式(如:黏結、超音波焊接、夾扣等),以可將主要材質改為以鋁板不銹鋼管,以因應一日三價的銅材價格。當然除了集熱器材質的改變外,售價的直接昇漲也是另一個廠商減輕原物料價格上漲造成之經營壓力方法,透過廠商開立之發票價格可以看出廠商自97年即不約而同的調高售價,當然其中也有可能是因為稅捐單位查帳造成之司法壓力

以本階段之補助作業提供未來政府在相關補助方式部分可再注意之事項,如:1.重視縣市差異;2.補助期間不宜過短、金額不宜過少;3.推廣非家用系統、輔導廠商提升技術;4.與光電相輔相成等等項目。

 

附件 附件二-知識物件- 補助作業評析  
資料提供者/機構 李清安 /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最後修改者 李清安
聯絡電話 06-3300691
聯絡 Email chineanlee@ckmail.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