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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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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102年度「車輛能源效率管理與基準提升之研究計畫」(2/4)

主題名稱 歷年新車銷售CO2減量與節約燃油量
資料時間 2013/4/17
上傳時間 2013/4/17
國別 國內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節約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節約燃油量

重點摘述

我國交通部、環保署及能源局對於出廠車輛有要求依相關規定執行必要的管制措施,能源局依據「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對於廠商製造或進口之汽(柴)油引擎之小客車(轎式、旅行式)、小貨車(總重量在二千五百公斤以下)、小客貨兩用車及小客車(非轎式、非旅行式)、機器腳踏車均要求須符合耗用能源標準,未達耗能標準的車輛不准進口或在國內銷售。101年管制之新車銷售小客車、小貨車(簡稱商用車)、機車分別為258,589輛、68,047輛、621,860輛;CO2減量分別為10.878萬公噸、2.376萬公噸、0.913萬公噸;節約燃油量分別為4.856萬公秉、1.061萬公秉、0.408萬公秉。

附件 知識物件上傳  
資料提供者/機構 曾文丁,鄭宗正 / 工研院
最後修改者 曾文丁
聯絡電話 03-5918687
聯絡 Email wdtseng@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