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析

字級設定:
點閱 (44) 推薦(0)
計畫名稱

114年度「再生能源空間發展機制研析及公民參與推廣計畫」(2/3)

主題名稱 丹麥國家能源專區發展概況
資料時間 2025/06/18
上傳時間 2025/6/18
國別 其他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新及再生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能源園區 再生能源 空間規劃

重點摘述

丹麥《國家能源園區法案》於2024年7月生效,建立由中央指定的能源園區制度,專供設置風力與太陽能等再生能源設施及相關基礎設施。能源園區須具備每年至少100 GWh發電潛力,選定場址應經地方同意後,由氣候、能源與公共事業部的部長公告。該法案優先於其他地方法規,並得不適用多項自然、文化與土地使用相關法規限制。為加速設置程序,能源園區可簡化環評與許可流程,公告草案需公開至少8週,並納入多方意見。中央亦可主導規劃與審查以確保進程順利。

附件 1140616_丹麥國家能源專區發展概況R2.3.pdf  
資料提供者/機構 邱文彥 / 工業技術研究院
最後修改者
聯絡電話
聯絡 Email chiuwy@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