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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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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114 年度「地面型漁電共生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精進與推動」(1/2)

主題名稱 德國提出地面型光電場生態保護最低標準 納入再生能源法
資料時間 2024/07/12
上傳時間 2025/3/11
國別 德國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新及再生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地面型光電 太陽光電 生物多樣性 再生能源

重點摘述

德國國會2024年批准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與配套的光電套裝方案(Solarpaket 1),並於5月上路,針對地面光電選址上給予建議,鼓勵各地方政府規畫區位。此次修法首次提出設置地面型光電5項最低自然保護標準(Naturschutzfachliche Mindestkriterien),納入再生能源法第37、48條條文中,以確保維護各地區的生物多樣性與其功能。主管機關於同年7月12日中發布指南,進一步說明5項標準之操作方式,包含 (1)占地面積低於60%  (2)增益生物多樣性的維護概念  (3) 動物族群穿越性 (4) 營造生物棲地要素 (5)友善土壤操作。

附件 1140305_德國提出地面型光電場生態保護最低標準V2.pdf  
資料提供者/機構 謝雯凱 / 工業技術研究院
最後修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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