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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017年度能源相關預算要求為9,140億日元(約新臺幣2,742億元),節能預算達2,060億日元,新能源(含再生能源、氫燃料電池)預算投入1,336億日元

摘要

日本經濟產業省於2016年8月31日提出2017年度(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資源與能源相關預算的概算要求,總額為9,140億日元,比2016年度最終預算額8,384億日元(最初提出的2016年度能源概算要求為9,757億日元)增加9%[1-3]。(日本2015年度名目GDP約500兆日元,目前1日元約換算新臺幣0.3元)

 

2017年度能源相關預算的概算要求分為五個主項目(從福島傳達未來信息、推動能源革新戰略、強化能源安全、充實基礎設施、向國際擴展能源產業),其中最大的預算項目是「能源革新戰略的推動」,達3,396億日元,約占37% (參考附圖1)。能源革新戰略的主軸為推動節能和新能源的長期政策,以實現2030年度的能源結構(電源組合)目標。以下說明節能和新能源的預算重點:

 

(一)   節能預算(2,060億日元) (參考附件一)

1.促進工廠和住宅在節能投資上的補貼預算1,140億日元,燃料電池車和電動車等潔淨車輛的補貼預算為140億日元。此外,為加速節能技術的研發,將投入預算610億日元,繼續推動超高亮度LED照明和創新型蓄電池等技術開發。

2.為了將製造業的領跑者制度擴大到物流業和服務業的節能,預定2017年度繼續對引進節能設備給予補助。同時,擴大對ZEB/ZEH(淨零能耗建築/住宅)的補助,其中2016年度追加預算100億日元提供對ZEH的補助。

(二)   新能源預算(1,336億日元) (參考附件二)

1.再生能源、氫氣與燃料電池的導入支援投入654億日元、研究開發投入683億日元。由於2017年度FIT法修正,對於用電量大的業者,將依節能的成效提供不同的再生能源賦課金減免率,這部分的預算目前尚未確定。

2.再生能源方面,風力發電和地熱發電編列預算較多,包括福島近海的浮體式離岸風力實證研究24億日元、為增加風力發電於北海道和東北進行輸送電網建置投入40億日元、繼續2013年度以來的地熱資源量調查的補助預算105億日元。

3.氫能方面,家庭用燃料電池的補助預算104億日元、促進燃料電池汽車普及的加氫站建置補助52億日元。

4.技術開發方面,降低離岸風力發電成本的研發投入63億日元,太陽光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技術開發投入77億日元。對於變動性的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投入80億日元,以提高電力供需預測的精度與實用化,結合火力發電的控制,實現穩定的電力供應。

5.需求端方面,整合控制需求端的能源資源(再生能源和蓄電池、熱泵、需量反應等),調整電力的供需平衡,進行相當一座發電廠功能(虛擬電廠)的實證,以創造供需調整等新的能源業務,擴大導入再生能源,促進節能和負載平衡,降低系統的穩定性成本。該實證計畫投入60億日元。


評析

我國能源相關預算主要來自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援進行國內能源相關研發與推廣計畫。依據經濟部能源局官網對此三基金所公布之2017年預算案[4],彙整於附表1中。

 

1.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用途44.8474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3.63719億元,增加約89.73%,主要係為配合推動新能源政策,新增辦理動力與公用設備效率提升計畫所需經費(20.54億元)所致。

2.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用途78.755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2.62250億元,增加約25.76%,主要係配合再生能源設置量提高,再生能源電價補貼(72.82億元)等經費增加所致。

 

我國2017年能源、石油及再生能源三基金(182.3億元)約占2015年名目GDP(約16.7兆元)的0.11%;相較之下,日本2017年度能源相關預算要求(9,140億日元)約為2015年度名目GDP(500兆日元)的0.18%。雖然我國三基金的能源預算規模較低,但都加強節能與再生能源的投資,至於以上日本能源計畫的投入重點將值得我國參考。


參考資料

[1] 平成29年度経済産業政策の重点、概算要求・税制改正要望について,經濟產業省,2016/8/31。

[2] 平成29年度 資源・エネルギー関係概算要求のポイント,經濟產業省,2016/8/31。

[3] 平成29年度 資源・エネルギー関係概算要求の概要,經濟產業省,2016/8/31。

[4]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預算,經濟部能源局。


附件

附圖1、日本2017年度資源與能源相關預算的概算要求之要點[2]

 

附表1、我國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預算[4]

 

附件一、日本2017年度節能預算要求[3]

節能預算數字說明【2017年度預算要求2,060億日元 (2016年度追加預算,補100億日元)←2016年度預算額1,551億日元】

1. 加速產業、家庭與辦公室、運輸部門的節能1,450 (100)978

(1) 促進節能投資的支援補助金【1,140 (補100)←515】

促進工廠、事業單位、住宅與大樓的節能投資。補助工廠導入節能設備、淨零能耗住宅(ZEH)、淨零能耗建築(ZEB)、建築節能改善等。產業領跑者制度擴大至物流與服務業,到2018年度涵蓋全產業的7成。

(2) 中小企業的節能診斷補助計畫【11←7.5】

(3) 節能性能優的建設機械的導入補助計畫【15.7←18】

(4) 潔淨能源汽車導入輔助計畫【140←137】

電動車、燃料電池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潔淨柴油車等

(5) 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充電基礎設施建置輔助計畫【23.1←25】

(6) 為促進燃料電池車普及的加氫站建置輔助計畫【52←62】

(7) 卡車、船舶等運輸部門的節能對策輔助計畫【62.5(新項目)】

2. 加速節能的研發【610←573

(1) 促進創新的提案公募型節能技術開發【96←77.5】

開發成果案例:超級電腦用的超節電處理器、超亮度的節能LED照明。

(2) 創新型蓄電池基礎技術開發【30←28.8】

突破現行鋰離子電池的性能極限,實現電動車與汽油車同等續航距離的創新型蓄電池。現行鋰離子電池:120〜200公里、能源密度60〜100Wh/kg;2020年先進鋰離子電池:250〜350公里、能源密度250Wh/kg;2030年創新型蓄電池:約500公里、能源密度500Wh/kg。

(3) 先進的自動行駛研發和實證【30←18.8】

例如:高速道路的電子連結列隊行駛、地方都市的管制自動行駛。

(4) 超低功耗光學電子技術開發【20←17.2】

(5) 實現節能製造程序的3D列印成型技術的開發和實用化【9←6】

(6) 運輸設備輕量化的新結構材料技術開發【45←36.5】

 

附件二、日本2017年度新能源預算要求[3]

新能源【1,336+事項要求←1,602】

1. 再生能源的普及、氫氣與燃料電池的導入支援【654←567】

(1) 福島近海的浮體式離岸風力發電系統的實證研究委託【24←40】

(2013年度~運轉中)離岸分站搭載先進超級浮體「福島紐帶」

(2013年度~運轉中)2MW順風風機搭載緊緻式半浮體「福島未來」

(2015年度~運轉中)7MW油壓風機搭載V字型半浮體「福島新風」

(2016年度~預定運轉)5MW順風風機搭載先進超級浮體「福島浜風」

(2) 風力發電的輸送電網建置實證補助計畫【40←50】

(3) 掌握地熱資源量的調查補助計畫【105←100】

(4) 促進水力發電導入補助計畫【27←10.5】

(5) 確立地區自立的生質能使用模式的實證計畫【20.6←10.5】

(6) 促進再生能源設備導入的補助計畫【55←48.5】

為擴大地區的再生能源利用,對於導入木質生質能、地中熱等熱利用設備、自家消費用木質生質能發電與太陽光電、蓄電池等之民間業者進行補助。

(7) 支援依地區特性的地產地消型能源系統建構補助計畫【55←45】

(8) 支援家庭用燃料電池導入的補助計畫【104←95】

(9) 促進燃料電池汽車普及的加氫站建置補助計畫【52←62】

加氫站建置2020年度達160座、2025年度達320座的目標。

2. FIT的賦課金減免措施【事項要求←483】

對於用電量大的業者,提供再生能源賦課金減免措施。

3. 擴大新能源普及的研發【683←552】

降低風力、太陽能、生質能、地熱等成本之技術開發

(1)       降低離岸風力發電成本的研發【63.2←75】

(2)       次世代離岸直流送電系統開發【8←10.5】

(3)       降低太陽光電成本的技術開發【77←46.5】

(4)       生質燃料製造系統的技術開發【30←4】

(5)       利用微細藻類製造生質燃料的實證補助計畫【3←2.5】

(6)       降低地中熱等再生能源熱利用成本之技術開發【8←12】

(7)       擴大導入地熱發電之技術開發【26←18.5】

(8)       海洋能源發電技術研發【7←10】

在最小電力輸出變動下,可接受最大再生能源的系統運用實證試驗

(1)   對應電力系統輸出變動之技術研發【80←65】

對於自然變動的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提高發電量預測技術的精度與實用化,相關控制技術開發,系統運用的實證試驗等。

       (2)  利用需求端的能源資源建構虛擬電廠的實證補助計畫【60←29.5】

整合控制需求端的能源資源(再生能源和蓄電池、熱泵、需量反應等),進行相當一座發電廠功能(虛擬電廠)的實證,創造供需調整等新的能源業務,擴大導入再生能源,促進節能和負載平衡,降低系統的穩定性成本。

降低氫氣成本的技術研發,以及管制規定修訂

(1) 利用海外未利用的能源(褐煤製氫和副產品氫氣),從氫氣的採購、輸送、儲存、使用(氫氣發電),進行建構氫氣供應鏈的實證【55←28】

(2) 超高壓氫氣技術的低成本化和安全性提升的研發【44←41.5】

(3) 次世代燃料電池的低成本化和耐久性提升的研發【40←37】

關鍵字標籤
預算 節能 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