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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新任總理之資源與能源政策走向

重點摘述

  • 澳洲因陸克文-吉拉德政府推動之碳稅、資源超級利潤稅(Resources Super Profits Tax)、礦產資源租金稅(Minerals Resource Rent Tax)等政策,使得能源與資源產業的生產成本增加,造成企業和家庭的能源消費負擔加重。因此,澳洲新任總理艾伯特(Tony Abbott)在競選期間提出以下之資源與能源政策 [1]:
    1. 取消碳稅自由黨/國家黨聯盟(Liberal/National coalition)將取消碳稅,使其不再傷害澳洲工業和就業機會。
    2. 廢除礦業稅(Mining Tax):聯盟將廢除礦業稅,恢復工業的信心。
    3. 針對採礦和其他專案,提供一站式(One-Stop-Shop)環境審查流程,維持環境高標準、快速作出決定和提供確定的結論。
    4. 導入探勘發展獎勵機制(Exploration Development Incentive):允許投資者的採礦勘探費用可從其應納所得稅額中扣除。針對預計從2014年7月1日起投資的中小型勘探公司提供獎勵,總額達1億澳元。
    5. 煤層氣(Coal Seam Gas)管理政策:聯盟支持煤層氣開發,但需取得農民同意、不會長期破壞地下水供應、不會永久傷害到農業生產。
    6. 關注澳洲東部的潛在天然氣供應危機:聯盟將邀集州政府、氣體開發商、生產者和天然氣消費者,研商到2020年東海岸天然氣市場的可行供應戰略。
    7. 監視和提升海上監測系統,保護離岸的石油和天然氣平台
    8. 更嚴格地審查石油和天然氣保留租約的申請:在聯盟政府上任的第一個月內,查驗資源公司租約保留石油或天然氣田的合法需要,以確保長期LNG生產專案的提供。
    9. 更新能源白皮書:在2012年陸克文-吉拉德政府發布之能源白皮書,是碳稅制度的妥協方案,未能解決國家能源安全和能源市場透明度的關鍵問題。因此,聯盟將制定新的能源白皮書,提出綜合一致的國家能源政策。聯盟將:
    • 與工業界緊密合作,以有建設性的、合議的、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提出國家能源資源的開發,並對消費者有益的最終方案。
    • 調查替代性運輸燃料的角色,包括但不限於生質燃料、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和液化石油氣(LPG)。
    • 確保以透明方式管理消費者的成本回收和定價,不會傷害消費者與投資者。
    • 在上任的第一週內,資源與能源部將開始草擬新能源白皮書,並在一年內公布,以確保工業和消費者對政府的政策有明確的認知和信心。
    1. 達成協議可向印度出售鈾燃料:在霍華德政府執政下,澳洲與印度達成協議,在嚴格的條件和保障下,澳洲可向印度出售用於和平、能源發電目的之鈾燃料。但在工黨執政時,逆轉此項政策的決定。聯盟將重新推動向印度出售鈾燃料之協議。
    2. 研究釷作為能源出口的潛力:澳洲估計擁有全球18.7%的釷(489,000噸)。聯盟將研究釷作為能源出口的潛力。
    3. 解決社區關注的風力發電問題:聯盟將設立獨立的國家衛生與醫學研究協會(NHMRC)之研究計畫或獨立的專家小組,建立即時監測風場噪音之系統,檢查並確認風力發電的任何實際或潛在之健康影響,並在網路上公布結果。
    4. 支持LNG作為運輸燃料之供輸系統發展:聯盟將與工業合作推動LNG作為運輸燃料之供輸系統(Logistics Systems)發展,特別是在布里斯班、雪梨和墨爾本的運輸走廊。以LNG替代柴油作為州際間牽引車之燃料,將有助於溫室氣體減量。
    5. 提供更好的工業諮詢服務:聯盟將針對能源和資源部門成立工業諮詢機構,提供法律或政策之諮詢與建議。

 

  • 新澳洲聯盟政府表示將優先廢除碳定價機制(碳稅),並提出直接行動計畫(Direct Action Plan)之替代方案,解決氣候變遷和碳排放的問題。新政府仍然承諾到2020年的排放量比2000年減量5%。
  • 直接行動計畫:2013年10月7日前徵求意見書、11月6日至12月16日間協商,2014年2月5日準備好進行立法。目標為201471日起實施,透過獎懲制度之設計,支持排放減量活動 [2]:
  • 設立排放減量基金(Emissions Reduction Fund),從溫室氣體減量專案中,購買「最低成本減量(lowest cost abatement)」。
  • 處罰超過BAU(business as usual)排放基線的企業。
  • 排放減量基金在第一年編列3億澳元、第二年的5億澳元及第三年7.5億澳元。根據聯盟2010年的文件,支出規劃是四年32億澳元,並在預算框架內,盡可能地改善環境、削減排碳量 [3]。
  • 排放減量基金的運作細節將在白皮書修訂過程中敲定,但目前的建議為以低碳澳洲(Low Carbon Australia) (從清潔能源金融公司分離,進行基金的管理),購買「每噸減量最低成本」。「低碳澳洲」將透過反向拍賣購買減量,公司可以自願投標,願意以最低價格出售他們的減量。

 

評析

  • 能源供應協會的數據顯示,如果碳稅未取消,企業支付的碳稅在2013/14年為46億澳元、2014/15年為52億澳元。這些數據已經扣除政府對電力企業、高耗能企業提供的免費排碳許可。發電企業在2014/15年將支付40億澳元的碳稅,這些稅款最終都將由家庭和企業承擔。如果實施陸克文政府的排放交易計畫,排放總成本僅為10億澳元 [4]。
  • 2013年6月陸克文重登黨魁後,立刻宣布自2014年7月廢除固定碳稅制度,改採浮動碳稅制度(原定於2015年7月實施之排放交易制度提前一年)。但艾伯特認為不論是固定碳稅或浮動碳稅,企業和家庭還是要繼續忍受高能源成本,主張徹底取消、封存碳稅來降低生活成本 [5]。
  • 新總理艾伯特在選前的9月2日宣布直接行動計畫將最多投入32億澳元,會盡可能改善環境減少排放,不管是否達到2020年5%的排放減量目標。依據估計,若要達成5%的目標,需要增加5倍的預算。此表示,在取消碳稅制度後,改採直接行動計畫,將無法達成2020年之排放減量目標 [6]。
  • 澳洲2011年煤炭產量414 Mt(全球第四)、出口量285 Mt(全球第二),約70%都出口(參考附件之煤炭生產、出口及進口數據)。因此,礦業發展對澳洲經濟有重大貢獻,實施碳稅政策增加了產業的營運成本,也間接造成勞工失業問題與產業競爭力下滑。
  • 澳洲新政府的資源與能源政策優先項目在廢除碳稅與礦業稅,以重振在工黨執政時期喪失競爭力的礦業。不過,艾伯特的聯盟並未掌握國會參議院多數優勢,參議院此次部分改選後,自由黨/國家黨聯盟33席、工黨25席、綠黨10席、其他8席。因此,碳稅與礦業稅之廢除,除非爭取小檔合作,否則過關可能有問題 [7]。
  • 澳洲朝野政黨對於碳稅制度有完全不同的主張。相對來看,我國朝野政黨針對開徵能源稅雖各有主張,基本上認同課徵能源稅可作為節能減碳之工具。行政院也核准了調整我國能源稅規劃期程,預計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規劃草案 [8]。
  • 能源稅開徵目的,在鼓勵節約能源、穩定能源供應、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開發替代能源及建構永續發展的社會,並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但課徵能源稅將增加企業營運成本,影響國內油電價格與物價,衝擊民眾生活。因此,澳洲實施碳稅制度的效應,可作為我國推動能源稅制之借鏡,規劃時應通盤考量,採循序漸進方式,減低企業與家庭負擔衝擊,找出兼顧產業競爭力與達成節能減碳目標之方案。
  • 澳洲新政府將立法廢除碳稅與礦業稅、草擬能源白皮書、改採直接行動計畫等資源與能源政策之走向,均值得持續追蹤分析。 

 

附件

2011年全球前十大煤炭生產國、出口國及進口國

 

生產國

產量

Mt

占比

%

淨出口國

出口量

Mt

占比

%

淨進口國

進口量

Mt

占比

%

1

中國大陸

3,576

45.9

印尼

309

29.7

中國大陸

177

17.7

2

美國

1,004

12.9

澳洲

285

27.4

日本

175

17.5

3

印度

586

7.5

蘇聯

99

9.5

南韓

129

12.9

4

澳洲

414

5.3

美國

85

8.2

印度

101

10.1

5

印尼

376

4.8

哥倫比亞

76

7.3

台灣

66

6.6

6

蘇聯

334

4.3

南非

70

6.7

德國

41

4.1

7

南非

253

3.3

哈薩克

34

3.3

英國

32

3.2

8

德國

189

2.4

加拿大

24

2.3

土耳其

24

2.4

9

波蘭

139

1.8

越南

23

2.2

義大利

23

2.3

10

哈薩克

117

1.5

蒙古

22

2.1

馬來西亞

21

2.1

 

其餘國家

795

10.3

其餘國家

14

1.3

其餘國家

213

21.3

 

全球

7,783

100.0

全球

1,041

100.0

全球

1,002

100.0

資料來源:IEA, 2012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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