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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Google在台綠能交易案看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將有助於我國擴大再生能源運用邁向能源轉型

摘要

Google總部20191月23日宣布,向台南太陽能電廠採購台灣10 MW(千瓩)再生能源電力,預計2020年正式提供旗下台灣資料中心營運使用。創下三個第一:是2017年經濟部修正電業法後,第一件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案;也是Google在亞洲第一次買再生能源;另外,此案是台灣首度透過台電併網傳送再生能源的第一例。[2]

本次Google再生能源交易案,係採前述「電證合一」交易方式:Google 同時購取電力與憑證,未來太陽能電廠所有發電都提供 Google 使用,再生能源憑證則證明 Google 使用綠電,不另在市場上交易。Google與Diode Ventures 公司洽談購買,由永鑫能源負責部署位於台南的太陽能電廠,電廠設計和技術則由永鑫能源、臺鹽綠能和雲豹能源協力完成。[10]

另外,Google美國總部20193月26日宣布,將擴大台灣投資和營運,進駐新北市Tpark(台北遠東通訊園區),並預留雙倍增長空間,打造全新辦公園區。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表示,其它如臉書、蘋果(Apple)、亞馬遜(Amazon)、 微軟(Microsoft)等股市巨擘亦透露進駐意向。[3]

為打造美國企業購買再生能源市場,包括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沃爾瑪(Walmart) 等共300餘家大型企業,攜手參與再生能源買家聯盟(Renewable Energy Buyer Alliance, REBA)。REBA董事會主席暨Google 能源市場策略部門主管Michael Terrell表示,希望能透過本聯盟為企業移除法規面、制度面等相關障礙,開創出購買再生能源更為直接、迅速的捷徑。[1]


評析

按照21世紀再生能源政策網(REN21)所公佈之「2018全球再生能源現況報告」(Renewables 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如圖1所示,截至2017年全球再生能源累積發電裝置容量達2,195 GW,於2007-2017此十年期間發展快速,裝置容量擴大超過2倍。最近一年增加178GW,其中又以太陽光電、風電成長最為快速,最近一年新增量分別為97GW和51GW,分別約占新增量的55%和29%。[4]

圖1、2007-2017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趨勢圖[4]

截至2017年全球再生能源累積發電裝置容量達2,195 GW,於2007-2017此十年期間發展快速,裝置容量擴大超過2倍其中,以裝置容量(未包括水力)來看,除了維持近年成長的中國仍居首位外,美國仍緊追其後,位居全球前六大再生能源裝置國第二位(全球前六大再生能源裝置國分別為:中國、美國、德國、印度、日本、英國),詳見圖2。

圖2、2017年世界、BRICS、歐盟、及前六大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4]

、2017年世界前六大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中國仍居首位外,美國仍緊追其後

BRICS:指金磚國,分別為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南非

另外,2017年全球再生能源新增投資額為2,800億美元,年成長2.2%。以投資額來看,發展中國家維持近年趨勢,在全球再生能源新增投資中較已開發國家為多,於2017年之全球新增投資額達63%,其中中國投資額占比高達45%,為當前全球最重要的再生能源市場。由圖3可見,其中美國仍為已開發國家中再生能源新增投資額之首,於2017年投資總額達405億美,以風電為主要投資標的,約67%。承上可知,全球再生能源供給端蓬勃發展,然而些產能係透過何種方式才能為企業界所購用?目前各國是否有相對應的政策措施促進企業與綠能間的媒合?

圖3、2007-2017年全球再生能源投資趨勢[4]

2017年全球再生能源新增投資額為2,800億美元,年成長2.2%

從REN21的「2018全球再生能源現況報告」亦可得知,歷年來有越來越多國家針對再生能源制定相關政策及法規,截至2017年針對再生能源供電制定相關法規國家已達128個。除電力相關(包括再生能源躉購制度、再生能源配額制度等)外,亦有越來越多國家針對將再生能源運用於運輸、冷暖空調等制定相關政策及法規,如圖4。

圖4、2004-2017年已制訂再生能源相關法規之國家數量[4]

截至2017年針對再生能源供電制定相關法規國家已達128個

其中該報告亦彙整了企業購用綠電之各種方式、其相對應之政策措施以及施行的國家,如表1,可見先進國家如:美、英、荷、日等國,透過PPA、或憑證等方式,試圖建立起透明、可信之政策框架輔助綠能電源與企業買家之間的媒合。

表1、因應不同企業取得綠電方式之政策措施及施行國家[4]

美、英、荷、日等國,透過PPA、或憑證等方式,試圖建立起透明、可信之政策框架輔助綠能電源與企業買家之間的媒合

 

我國為促進企業對於綠能之購用,參考各國作法,推行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即企業所購買之綠電係透過國家所指派的第三方公正單位(經濟部標檢局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認證。截至4月9日為止,已發放53,242張憑證。在電業法修正後共有再生能源電力附加憑證之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即電證合一 (bundled))、直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契約(即電證分離(unbundled))等不同形式。其中之差異詳見表2。簡言之,前者係指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所發電力時,同時得到代表該再生能源環境效益的再生能源憑證,協商所需時間、契約期限均較長,較適合大型企業;而後者係指再生業者將代表環境效益的再生能源憑證出售給有需求的用戶,協商所需時間、契約期限均較短,契約亦更靈活,較適合投資風險容忍度偏低的商業型企業。[8][9]

表2、再生能源憑證制度比較表[8][9]

再生能源電力附加憑證之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即電證合一 (bundled))、直接採購再生能源憑證契約(即電證分離(unbundled))等不同形式

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配合再生能源併網之不同類型,而有不同形式的應用,詳見圖5。簡言之,不論是1.再生能源發電業者直接與用戶聯接的「直供」、2.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透過電力網轉供電能予用戶的「轉供」、3.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者供電、乃至4-A.自發自用綠電,均有實際電力供給,是為電證合一。反之,4-B.則係由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將憑證透過再生能源憑證媒合機構,將其憑證之環境效益轉讓予綠電需求戶,此為電證分離。

圖5、再生能源憑證市場架構[9]

再生能源憑證制度配合再生能源併網之不同類型,而有不同形式的應用

回顧前揭新聞訊息中,包含Google、臉書等大型企業均攜手參與美國再生能源買家聯盟(REBA),透露著渠等運用綠電之決心和意向。而作為國際大型企業的領頭羊,Google更將率先進駐新北市Tpark(台北遠東通訊園區)。另外,如:亞馬遜(Amazon)於本(2019)年3月26日和經濟部簽約進駐林口新創園區;微軟(Microsoft)於2016年在台設立的物聯網創新中心、2018年成立的AI研發中心等。雖然各廠址電力運用方式未必雷同,然仍可循前述轉供、電證分離等方式購買綠電,滿足企業社會責任,減少公司及產品之碳足跡確保綠色產業鏈,提升品牌形象及企業商譽。

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與國際接軌,俾令國際大型企業未來可擴大對台投資。除活絡地方經濟、刺激我國整體景氣與就業市場、為產業帶來新技術及管理模式以外,亦可視為對於我國邁向能源轉型路徑上擴大再生能源運用的里程碑。


資料來源

[1]Smith, E. (2019). New Energy Alliance’s Big Goal: Make Renewables Easier to Buy, 2019/4/1. https://associationsnow.com/2019/04/new-energy-alliances-big-goal-make-renewables-easier-to-buy/

[2]彭惠明 (2019)。Google買台灣綠電 創三個第一,經濟日報,2019/1/23。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3611198

[3]江明晏 (2019)。Google進駐新北遠東園區 徐旭東:全台都在搶,經濟日報,2019/3/27。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722335

[4]Ren21.net. (2019). RENEWABLES 2018 GLOBAL STATUS REPORT, 2019/4/3.http://www.ren21.net/wp-content/uploads/2018/06/17-8652_GSR2018_FullReport_web_final_.pdf

[5]RE100 (2019). RE100 Progress and Insights Report, APPROACHING A TIPPING POINT: How Corporate Users Are Redefining Global Electricity Markets, 2018/1.http://media.virbcdn.com/files/97/8b2d4ee2c961f080-RE100ProgressandInsightsReport2018.pdf

[6]高宜凡 (2019)。企業瘋綠電【上篇】 RE100年報洩天機,綠電「直購」將成主流,CSRone永續報告平台,2019/4/3。https://www.csronereporting.com/topics/show/5035

[7]經濟部能源局 (2019)。106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2019/4/8。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Desc.aspx?menu_id=6985

[8]鄧穎璠 (2018) <企業在台透過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PPA)獲取再生能源及憑證之方式>說明簡報。

[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2018) <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與憑證市場交易輔導示範計畫>說明簡報。

[10]吳家豪 (2019)。Google 終於買到綠電,政府幫大忙,TechNews 科技新報。https://technews.tw/2019/01/24/taiwan-helped-google-finally-buy-green-electr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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