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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名稱 | 2012年中國大陸能源局八大重點推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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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 | |
上傳時間 | 2012/4/27 |
國別 | 中國大陸 |
能源領域 | 政策與法規 |
能源業務 | 總體能源 |
關鍵字 | 能源供應建設,能源結構調整 能源科技 |
重點摘述
2012年1月10日中國大陸能源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大陸能源局工作重點將做好加强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建設、全力推動能源結構調整、深化和擴大能源國際合作、積極推動能源科技和體制創新、加強民生能源工程建設、合理控制能源消耗總量、加强能源行業管理及提高能源工作水準等八項工作。
綜觀整體工作內容,確保中國大陸經濟發展所需之能源供應是其首要任務,包括增產2億噸煤、新增發電裝置容量9000萬瓩及使用天然氣人口達2.5億人。其次為漸進式改變能源結構,增加水力發電2000萬瓩、風力發電1500~1800萬瓩、太陽能發電300萬瓩及擴增天然氣管線至香港。再來是提昇能源科技水準與擴展國際合作,使一新能源開發技術能趕上已開發國家,像是新一代核能技術、頁岩氣、可燃冰、風能開發等。最後才是擬訂管控策略逐步達到能源消耗總量管控在41億噸煤當量之目標。
以2012年規劃增產2億噸煤炭來看,支撐中國大陸2012年經濟發展的主要能源仍是煤炭,整體能源結構改變很小,對於減碳效益不大。在能源結構調整方面,短期主要以水力發電與風力發電為輔助能源,因其自主性較高,但成效取決於天候,具有不穩定性。長期則是配合新能源科技的創新與引進國際技術,朝核能與及天然氣發展。為管控能源總消耗量在可控制範圍內,中國大陸以”倒逼機制”來施行,即由中央設定各省(市)能源消耗量總目標後,再由地方政府分層執行所分配之額度,由下而上達到目標值。其立意雖好,但從2011年能源消耗總量達34.8億噸煤當量來看,成長率7%,若每年都以超過2億噸煤當量的成長速度,在”十二五”期間仍然無法達到能源消耗總量在41億噸煤當量內之目標。
附件 | 2012年中國能源局八大重點推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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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者/機構 | 陳大科 / 工業技術研究院 綠能與環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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