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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名稱

巴黎峰會(COP21)之後續發展及各國淘汰燃煤發電之情況

資料時間 2016/2/22
上傳時間 2016/6/8
國別 全球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環境衝擊與調適
能源業務 電力
關鍵字 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 第21屆締約國大會(COP21) 再生能源

重點摘述

第21屆締約國大會(The 21st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 COP21)最終目標是要大幅度減少全球排放來減緩氣候變化;會議中達成協議,2100年以前將全球平均溫度控制在較工業革命前升高2°C之內,並在此基礎上再努力將升溫控制在1.5°C以內,全球亦將儘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到尖峰,希望本世紀下半葉可以實現溫室氣體零排放的目標。為達到此目標,各國以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INDCs)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而為檢視各國的減排情形,從2023年開始每5年會進行一次總盤點來檢視各國減排成效,並加強國際合作,以實現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另COP21決議已開發國家從2025年起,就需求和開發中國家的優先順序設定金援額度,目標從1千億美元開始。但是目前多家氣候公司依據各國提出之INDCs數據,評估到2100年所能限制的全球溫度上升幅度約在2.4°C~3.5°C之間,顯示多數國家的減碳承諾仍然不足,而且大部分要提高2030年的減碳目標。

為促使全球增溫速度減緩甚或停止,目前已有荷蘭、紐西蘭、英國及奧地利等國宣布未來將淘汰其境內的燃煤發電機組,並加強再生能源的使用。但如中國大陸、印度等新興國家因經濟發展需求,未來仍要持續增加電力來滿足需求。推估2030年以前,全球新建的燃煤機組裝置容量達1,428GW,估計每年將排放約65億噸的CO2;在2℃情境下,2030年將占全球碳排目標的16-18%;若加上既有燃煤機組(考量至2030年前除役機組),則2030年全球燃煤機組發電總排放將超過120億噸CO2

我國經濟部三度調升再生能源裝置目標,到2030年裝置容量達17,250MW,推估年發電量約為405億度,每年約可減少2,110萬噸的CO2排放。在穩健減核政策推動下,未來核能電廠將逐漸除役;而依據我國提出之INDC減量目標: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相較於BAU降低50%,另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訂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需降至2005年的一半;在不缺電原則下,政府努力於推廣再生能源發展,但未來是否能達到上述減量目標,仍將會是一大挑戰。

附件 巴黎峰會(COP21)之後續發展及各國淘汰燃煤發電之情況  
資料提供者/機構 蕭國鑫 / IT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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