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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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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政府儲油管理作業服務計畫

主題名稱 IEA各會員國石油安全存量計算基準
資料時間 2012
上傳時間 2012/2/2
國別 美國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化石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石油安全存量

重點摘述

1.國際能源總署(IEA,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對淨進口量為正值之會員國表示該國國內石油供不應求(石油需求出現缺口),為確保石油穩定之供應,要求安全存量至少應達該國90日淨進口量;石油淨出口國家無須儲備緊急時期用油;亦無以生產量或出口量計算之情形。

2.為因應IEA之規範,各國家訂定石油業者之石油安全存量計算基準略有不同:(1)以淨進口量計算(如紐西蘭、奧地利、希臘等國家);(2)以國內消費量或使用量計算(如日本、韓國、法國等國家)

附件 IEA各會員國石油安全存量計算基準  
資料提供者/機構 徐玉珊 / TRI
最後修改者 TRI
聯絡電話 (02)8809-5688轉275
聯絡 Email ivyhsu@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