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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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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109天然氣政策法規與產業發展

主題名稱 《天然氣事業法》之拒絕供氣正當理由
資料時間 2020/8/30
上傳時間 2020/12/9
國別 國內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經濟及產業
能源業務 化石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天然氣事業法 供氣 天然氣 市場獨占

重點摘述

《天然氣事業法》第30條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在其供氣區域內,對於請求供氣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因公用天然氣事業事實上屬於區域獨占事業,用戶欲使用天然氣,在同一供氣區域內僅有單一公用天然氣事業可申請,並無其他選擇,因此亦產生眾多爭議。

附件 《天然氣事業法》之拒絕供氣正當理由  
資料提供者/機構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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