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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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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110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補助暨液化石油氣產業管理」

主題名稱 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之規範與保障
資料時間 2021/3
上傳時間 2021/3/12
國別 國內
能源領域 政策與法規
能源業務 化石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液化石油氣 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重點摘述

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現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為維護供氣安全、健全家用液化石油氣交易制度、確保瓦斯業者與消費者雙方之權益與義務及避免消費糾紛,於99年11月18日決議以內政部(消防署)主辦、經濟部(能源局)協辦方式訂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下稱供氣定型化契約),並於100年2月10日由內政部會銜經濟部公告;後鑒於供氣定型化契約已實施多年,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37次會議裁示,應檢討研訂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故由內政部(消防署)會銜經濟部(能源局及標準檢驗局)於107年3月23日訂定發布「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於同年5月14日依該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公告修正供氣定型化契約。本報告將從供氣定型化契約內容、法律效力介紹著手,並進一步針對供氣定型化契約對於消費者及瓦斯業者雙方權益之保障,以及常見消費者遭遇之消費爭議與處理作法進行探討。

附件 110 Q1知識物件_1100312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之規範與保障_Final.pdf  
資料提供者/機構 賴雅雯、張凱傑 / 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
最後修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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