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地面太陽光電第2期招標案,指定77個計畫獲得,合計507.6 MW,平均價格為63.9歐元/MWh(新臺幣2.27元/度)
摘要
(一) 法國生態部(Ministre de la Transition écologique et solidaire)部長余洛(Nicolas Hulot)於2017年7月28日指定77個計畫獲得地面太陽光電第2期招標案,合計設置容量達507.6 MW[1]。對於第1類大型太陽光電(5~17 MW),得標者提出的價格平均為55.5歐元/MWh(新臺幣1.97元/度),整個計畫的平均價格為63.9歐元/MWh(新臺幣2.27元/度),如表1所示。(1歐元換算新臺幣35.5元)
表1、法國地面太陽光電第2期招標結果[2]
(二) 在得標者中,有82%承諾將採用參與式投資(l’investissement participatif),可獲得額外3歐元/MWh(約新臺幣0.1元/度)的補助。所謂「參與式投資」,係指計畫資金的40%由至少20名自然人、一個或以上的地方機構、社區團體,單獨或聯合出資。相較於第1期招標案的參與式投資比率60%,顯示公民和社區對參與能源生產的意願有顯著提高。
(三) 此外,近一半的計畫將設置在退化的土地上,包括被棄置的工商用地、垃圾場、舊採石場等。
評析
(一) 根據2017年7月6日宣布的「氣候計畫」,法國2030年的再生能源要達到最終能源消費32%的目標,此和2015年能源轉型法設定的目標相同。其中,太陽光電招標案為加速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計畫之一[3]。
(二) 法國於2016年8月24日開始推動地面太陽光電系統(500 kW - 17 MW)的多年度招標案,分3年6期實施,每期為500MW,合計3,000MW。共分為3類:第1類為5~17 MW;第2類為500kW~5MW;第3類為停車場遮棚,500kW~10MW。每期招標量,第1類為300 MW;第2類為135 MW;第3類為65 MW[4, 5]。
(三) 第1期地面太陽光電的得標者,於2017年3月9日公布,共79項計畫得標,合計534.8 MW。其中,5~17 MW的平均價格為 62.5歐元/MWh(約新臺幣2.22元/度)。第2期的平均價格為55.5歐元/MWh,降幅達11.2%。此外,得標者除售電收入外,採溢價補償(complément de rémunération)支付方式,亦即依據投標價格和每月市場平均價格的差值,給予補貼。
(四) 法國在地面太陽光電招標案中,已預先設定各期各類投標價格的上限(Psup)與下限(Pinf),如表2所示,有適度導引降格降低的目的,不過從得標的平均價格來看,接近於設定的下限價格。
表2、法國地面太陽光電投標價格的上限與下限[5]
(五) 我國經濟部公告之2017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6],針對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新增水面型太陽光電躉購類別,對於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的躉購費率加成6%,以及鼓勵北部地區(包含北北基、桃竹苗、宜花)設置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再加成15%。我國地面型的上限費率設定在4.5467元/度,法國第2期的上限價格則約落在新臺幣3.76~5.15元/度,兩者相當近似,雖然在分類與補助方式上有所不同。
表3、我國2017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6]
參考資料
[1] Lauréats de la seconde période de l’appel d’offres photovoltaïque au sol de grande puissance, Ministre de la Transition écologique et solidaire, 2017/7/28.
[2] Solaire, Appels d’offres pluriannuels
[3] 為落實巴黎協定2050年的碳中和目標,法國生態部長發布新的氣候計畫,將提高碳價格、2022年關閉燃煤電廠、2040年禁售汽柴油車和不生產化石燃料等,能源知識庫。
[4] 法國政府為加速太陽能的發展,推動各種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多年度發展計畫,包括地面型、建築、自家消費及創新型等招標案,能源知識庫。
[5] 法國地面太陽光電系統招標案,除依據投標價格來評分外,也考慮到太陽電池的製程排放和土地的適當使用,加入碳衝擊、土地條件等評分項目,能源知識庫。
[6]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經濟部能源局,20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