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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名稱 | 日本再生能源特別措施(FIT)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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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 | 2016/06/03 |
上傳時間 | 2016/6/22 |
國別 | 日本 |
能源領域 | 政策與法規 |
能源業務 | 新及再生能源 |
關鍵字 | 再生能源 FIT |
重點摘述
日本自2012年7月起實施FIT制度約4年後,國會於2016年5月25日通過再生能源特別措施(FIT)法修正案。主要修正內容包括實施新的認定制度確認業者可確實執行發電事業、改變收購價格的決定方式、建立可確保長期穩定發電的機制、修改製造業等大電力用戶的賦課金減免制度、FIT電力的收購義務者從傳統零售電力業者變更為輸配電業者等。其中,在收購價格決定方式上,將依各種電源的特性,在成本效益的考量下,導入競標制度、預先決定數年的收購價格、提出降價時間表等。新FIT法將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目前持續對新認定制度、再生能源競標程序、收購價格決定方式等進行詳細制度設計的檢討與制定。
附件 | 日本再生能源特別措施(FIT)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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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者/機構 | 林祥輝 / IT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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