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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名稱 | 德國新再生能源法(EEG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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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 | 2017/09 |
上傳時間 | 2017/10/30 |
國別 | 德國 |
能源領域 | 政策與法規 |
能源業務 | 新及再生能源 |
關鍵字 | 德國 再生能源法 固定收購價格制度 拍賣競標制度 |
重點摘述
德國自2000年實施再生能源法(Erneuerbare Energien Gesetz, EEG)迄今已18年,再生能源於初級能源消費之占比自2000年的1.3%逐年成長至2016年的12.6%;其中,又以電力部門消費之增長最為顯著,2000年僅6.6%,至2016年已達31.7%;在供熱部門方面,也自2000年占比4.7%增長至2016年的13.4%;運輸部門雖然在近五年成長較為緩慢,2016年占比5.1%,然相較2000年僅0.7%亦有增長。
再生能源法(EEG)實施期間歷經多次修訂,大致可劃分為「固定收購制度擴張(2000-2009)」、「固定收購制度調整(2009-2014)」、「財政補貼機制轉型(2014-2017)」三個時期。2017 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再生能源法(EEG 2017)規定,政府將不再以固定價格收購再生能源電力為主要激勵措施,而是透過拍賣競標機制給予經濟補貼。德國的再生能源發展自此已進入嶄新的市場競爭階段。
附件 | 德國新再生能源法(EEG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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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者/機構 | 張瓊之 / 工研院/國家能源發展策略規劃及決策支援能量建構計畫 |
最後修改者 | |
聯絡電話 | 03-5916394 |
聯絡 Email | siamese@itri.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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