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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述
日本自1995年起陸續推動發電和電力零售自由化,迄今電力躉售現貨的約定總量占電力總需求量不到0.5%,在自由化零售部門,10大電力公司的售電量仍占96%。311地震後,凸顯出日本電力供應系統的問題,其中包含躉售電力市場未發揮功能、小型發電業者未充分利用發電能力及區域電網間電力傳輸之容量限制。
為克服這些問題,日本政府欲藉由電力制度改革,構築競爭且開放的電力市場,以實現低廉且穩定的電力供給。目前檢討中的改革方向有三:首先是發電與輸配電部門分離,期公平對待發電業者,以利其能更容易進入發電市場;其次是促進區域間電力調度;最後則是將家庭也納入零售競爭對象。
附件 | 311東日本地震後日本電力制度改革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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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者/機構 | 林華偉 / 工業技術研究院 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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