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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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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工業部門能源查核與節能輔導推廣計畫(4/4)

主題名稱 歐盟擬最早於2023年實施碳邊境調節稅
資料時間 2021/07/14
上傳時間 2021/9/7
國別 全球
能源領域 環境衝擊與調適
能源業務 節約能源
決策知識類別 評析
關鍵字 歐盟 碳邊境調節稅

重點摘述

歐盟執委會於2021年7月14日提出「2030年減碳55%包裹法案(Fit for 55 Package)」,合計8項修法、5項新立法草案,其中含各國最關注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CBAM重點摘要如下: 1.涵蓋產品項目:水泥、肥料、鋼鐵、鋁、進口電力等。 2.適用地理範圍:歐盟以外國家/地區,不包含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瑞士及部分歐盟會員國屬/領地。 3.實施時程: 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前3年為過渡期。過渡期從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進口商僅須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無須支付費用。 4.正式實施期(從2026年1月1日起):進口商向歐盟購買「CBAM憑證」,繳交進口產品碳排放量費用。CBAM憑證價格係依歐盟排放交易(ETS)每週碳權拍賣的平均收盤價格計算。 5.減免規則:進口商須提出證明在出口國已支付碳價且未享出口退費,以及該產品於歐盟是否享有免費排放額度。 歐盟執委會7月14日發佈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方案要求第三國實施與歐盟等同的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歐盟打算緩慢引進相關措施,以此避免與其他國家的對立,但存在著導致貿易摩擦的風險。歐盟委員會的負責人強調:「這將激勵第三國生産者減少排放」。歐盟區域外的企業要向歐盟出口産品,需要努力推動減碳,如果採取與歐盟相同的因應氣候變化對策,就不會成為CBAM的對象。

附件 202109_知識物件_歐盟擬最早於2023年實施碳邊境調節稅_黃啟峰.odt  
資料提供者/機構 工研院綠能所 黃啟峰 / 工業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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